汪怿:发挥人才优势 实现中国之治

作者:汪怿发布者:人力资源研究中心发布时间:2020-11-26浏览次数:74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指出,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培养造就更多更优秀人才的显著优势,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之一。同时,《决定》要求,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加快人才制度和政策创新,支持各类人才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充分发挥人才这一显著优势,加快推进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变为治理效能,这是当前需要关注的一个重要命题。

人才是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一个显著优势

人才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能动因素,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之一。

人才是发展的第一资源、第一动力。发展是解决我国社会一切矛盾和问题的根本办法,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之道。只有抓好发展,才能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新中国成立70多年、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成就表明,只有培养和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充分发挥人才核心引领作用,才能理清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夯实发展基础,增强发展后劲,实现高质量发展,使综合国力得到不断增强,国际地位得到不断提高,党执政兴国具有稳固根基。

人才的能力直接影响着发挥制度优势、实现“中国之治”的进程。人才的能力是创造活力进而成为制度优势、治理效能的前提,没有能力作为支撑,活力的激发将成为无本之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设也会受到影响;人才的能力强不强,也直接影响到社会创造活力可激发的范围和程度,直接影响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目标实现。只有不断提升我国人才质量,并充分发挥其在推动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的核心引领作用,才能真正实现人类发展、经济增长、社会进步、环境和谐等的有机统一,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发展。

人才是最具活力、能动性和创造性的因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活力来源。充满活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特征。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应当看到,社会是由人组成的,社会的活力实质上是人的活力;要激发社会活力,实际上就是激发人的活力。而人的活力根本来源,在于既能有效地施展自己的才能,又能获得与其才能实现结果相适应的价值。过去的实践表明,只要充分发挥了人才的创造力和聪明才智,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社会就会不断向前、不断变革、不断发展,反之亦然。因此,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将蕴藏于人才自身巨大的活力激发出来,让他们的创造才智服务于经济社会,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贡献。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 制度优势、中国之治,需要人才工作更多作为

面对新时代、新特点、新任务,人才工作必须站在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更加自觉把人才工作放在发挥制度优势、实现“中国之治”这个大局中去考虑和定位,按照“四个尊重”的方针,完善政策,创新体制,为人才发展提供干事创业机会,使各类人才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激发其个人创造活力的同时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贡献。

坚持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才显著优势的发挥、推动“中国之治”最根本的基础也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必须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进行。在人才领域,突出党的领导最集中的表现就在于坚持党管人才。坚持党管人才,就要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思想优势,就要始终把握人才发展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相契合的正确方向,构建符合各类人才成长规律、充分发挥各类人才作用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最大程度地激发人才队伍的整体活力和创造力,最广泛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推动人才发展的强大合力,使全社会智慧竞相迸发。

突出公平价值。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之一。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玛蒂亚·森(Amartya Sen)认为,贫困的真正含义是贫困人口创造收入能力和机会的贫困,贫困意味着贫困人口缺少获取和享有正常生活的能力。在美国约翰·罗尔斯看来,要实现真正的正义,即“民主的平等”,要承认人的先天能力的差异,但它要求解除各种约束人们能力发展的社会限制,使人们享受受教育的平等机会,并且尽力消除造成人们才能差异的社会根源和环境。换言之,它所坚持的机会公平的正义性,不是人的先天能力的优越性和偶然性,而是人的才能后天培养的社会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是形式的正义公平,而是形式和实质、标准和程序相互统一的正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突出社会公平,更为重要和更为积极的是,加大包括教育培训等在内的人力资本公共投入,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努力把转变人口压力为人力资源优势。同时,以建设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点的人才制度体系建设为基础,把机会公平、权利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的原则,真正体现到人才培养、人才吸引、人才使用的各个环节中去。

创新人才机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创新人才机制,开发人才资源,让一切有利于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不断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智力支持。要突出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秀的人才队伍;要突出“德才兼备、选贤任能”的重要价值理念和评判标准,积极探索科学公正的人才评价体系,把品德、能力、实绩作为人才评价的主要内容和标准,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要完善人才流动机制,打破人才部门所有、条块分割、地域界限和身份差别的限制,加快人才结构调整,优化人才资源配置,促进人才合理分布,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体系,加强人才市场宏观调控与治理,建立竞争有序、管理严格、行为规范的市场秩序,形成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新格局;完善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以鼓励劳动和创造为根本目的,针对各类人才的特点,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工作业绩密切联系、鼓励人才创新创造的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为各类人才健康成长、发挥作用提供良好条件。

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要把突出“支持、服务、环境”作为工作的重要方面,在加强宏观监管的同时,做好公共服务,满足公众需求。突出“支持”,要求创新人才开发机制,培养和造就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竞争力强的人才队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突出“服务”,是指突出人才和用人单位主体地位,坚持从人才的根本利益和用人单位的现实需求出发,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更加突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完善和创新履职途径、形式与方法,为人才和企业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服务产品与项目,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质量和水平;突出“环境”,就是指切实把政府人才工作的重心转到环境建设上来,着力营造制度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为人才的成长和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要更加注重公共服务。要整合各类相关资源,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增加公共服务总量,调整公共服务结构和布局,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努力做到以最低廉的行政成本向各类人才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以此有效促进人才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带领各类人才共同建设、共同享有。

处理好几对关系。当前,要特别注意处理和把握好几对人才的关系范畴,让各类人才各尽其能、尽展其才。一是要正确处理老、中、青人才之间的关系。重视老中青相结合,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既要选好“少帅”,充分发挥其敢于创新、勇于突破的领衔作用,又要用好“老将”,重点发挥其师、导的作用,还要注意用好中年人才,发挥他们承上启下的中坚作用。二是要正确处理顶尖人才、支撑性人才和基础性人才的关系。一方面要突出重点,抓“关键少数”,不断推进制度创新,切实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领军和示范作用;另一方面,要重视人才资源的整体开发,充分开发初中级人才的潜能、发挥他们的作用,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成长的机制和发展环境,为其创造充分激发潜力并能快速成长的氛围。三是正确处理公有制单位和非公组织人才之间的关系。既要有效激发体制内人才的活力,使之发挥经济社会发展根本力量的作用,同时,也要关心、爱护、凝聚、激励、服务和引导非公组织的人才,鼓励和支持其他社会阶层人员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贡献力量。四是要正确处理引进与本土人才之间的关系。一方面要增强人才引进的力度,加快人才国际化进程;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发现和用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现有人才,为他们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和成长进步创造有利条件,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两种人才资源的优势。

(作者系上海社会科学院人力资源研究中心、政治与公共管理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原载:《中国人才》2020年第3期